2014-03-10 11:23:44 來源:水母網(wǎng) 轉載 編輯:柳濤
又快迎來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平日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們紛紛開始投訴曾遇到的不公待遇。其中,汽車由于自身技術的特性,消費者在購買以后的維權往往很困難。去年10月份,國家出臺了新的“汽車三包”政策,這讓不少購車的消費者有了維權的明確依據(jù)。不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汽車消費者在維權時仍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新車前杠竟然補過漆
前不久,萊陽市民姜女士打來熱線電話反映,自己年前花40多萬買了一款某品牌的汽車,可掛牌時,卻發(fā)現(xiàn)不是新車,車前保險杠有重新補漆的痕跡。所以姜女士提出了“退一賠一”的要求,但車行卻不同意。
1月15日,姜女士經(jīng)過反復挑選,在芝罘區(qū)機場路上一車行內看中了一輛某品牌汽車,當時總共花了43.8萬元。過了幾天姜女士去車管所掛牌的時候,發(fā)現(xiàn)這輛車可能是翻新車,車前保險杠處有補漆的痕跡。
對此,車行工作人員稱,車確實是新車,并不是二手車或改裝車,他們已經(jīng)派人兩次上門落實。同時,他們提出了補償措施,一種方法是給消費者更換一輛同樣的新汽車,提車時消費者可以帶人來檢測;另一種方法是消費者退車,重新選擇一款車,而車行方面可以在價格上給予一定的優(yōu)惠。但對于消費者提出的“退一賠一”的要求,他們表示不能接受。
電動汽車修7次沒修好
去年,一市民購買了一品牌的電動汽車,結果發(fā)現(xiàn)車輛在充滿電的情況下只能跑90公里,根本跑不到其宣傳的110公里。為此,他找到了銷售商討要說法,對方答復找商家給維修。不過,他怎么也沒想到,這一修就修了好幾個月,而且沒有修好。“從買了車到現(xiàn)在,我一共開了不到一個月,其余的時間都在維修或者在維修的路上,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修了7次,至今車輛也沒修好。”該市民無奈地說。
記者隨后也向商家進行了電話咨詢,銷售商表示他們只能聯(lián)系到廠家?guī)椭S修或者更換,如果廠家同意退換,他們這邊就能夠執(zhí)行。生產(chǎn)方則告訴記者,這輛車已經(jīng)返廠維修完了,正在進行維修后的測試,一旦測試完沒有問題,就會將車送還車主。對于這種回應,車主顯然不滿意。他告訴記者,他買車近1年,開了竟然連1個月還不到,即便是修好了他也不想再要了,因為實在是太不合理了。
□消協(xié)
購車6個月內經(jīng)營者承擔舉證責任
去年10月份,“汽車三包”開始正式實施,這對于購車的消費者來說無疑是一件利好的事情。不過,在消費者實際維權的過程中,還是存在一些困難。
芝罘區(qū)消協(xié)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通過他們解決汽車方面的投訴相對來說比較少,一般情況下都是消費者與商家自行解決了。但是,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話,市民要進行維權,質量鑒定費可能將會是一個問題。新《消法》第23條明確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fā)現(xiàn)瑕疵、發(fā)生爭議的,由經(jīng)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如果超過6個月,就可能出現(xiàn)“誰主張誰舉證”的情況,而對于汽車這種技術含量較高的產(chǎn)品,鑒定費往往很高,可能會成為消費者維權的一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