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10:59:25 來源:常州晚報 轉載 編輯:許振宇
昨天中午,本地某論壇有人發(fā)帖稱,在新北區(qū)太湖東路創(chuàng)意軟件園路段,一輛津B牌照的寶馬車和一輛浙C牌照的奧迪追尾后,寶馬車居然超車沖撞奧迪車,倒車撞一次,再正面撞兩次。事后,兩車駕駛員也沒報警就離開現(xiàn)場。
據(jù)發(fā)帖人稱,駕駛津B牌照寶馬車的是一名女子,駕駛浙C牌照奧迪車的是一名男子。寶馬車先追尾了奧迪車,奧迪車停了。這時,寶馬車開到奧迪車前面,快速倒車,用車尾撞向奧迪車頭。之后,寶馬車再調頭,正面沖撞奧迪車。
據(jù)另一名目擊者稱,正面沖撞共兩次。第一次寶馬車繞到奧迪前面調頭,相距也就10米的樣子,撞得不怎么嚴重。然后寶馬車第二次倒車出去,約有50米的樣子,直接沖了上去。寶馬車第一次撞擊奧迪車時,奧迪車上的男子已從車內出來,走到人行道上看著對方撞車,沒有阻止。
記者趕到現(xiàn)場時,現(xiàn)場只留下一些小的碎片。記者隨后從新北區(qū)交巡警部門了解到,交巡警接到報警趕到時,報警人所稱碰撞的兩輛外地轎車均不在現(xiàn)場,路面上殘留了不少汽車保險杠的碎片,還有一些油狀物。
幾乎在交巡警部門接報警同時,當?shù)剌爡^(qū)派出所也接到了路人的報警電話。但民警趕到現(xiàn)場時,也沒有找到相撞的兩輛車和雙方當事人。民警在現(xiàn)場周邊調查后了解到,寶馬車先行離開現(xiàn)場,接著奧迪車主也離開了,最后有拖車將受損的奧迪車拖走。
警方表示,目前兩車車主均沒有到派出所報案,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江蘇常強律師事務所衡澤駒律師說,因為兩車在事發(fā)前后沒有相互高速追逐行為,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在公共場所對撞,也可以排除騙保行為,至于是 否涉嫌破壞公私財物,要看雙方是什么關系。如果兩人是夫妻關系,兩車又是共有的話,可以說兩人是在處理自有財物,沒有對他人造成危害。如果兩人不是夫妻, 那么是否要追究寶馬女的責任,要看奧迪車主的意見。
衡澤駒律師認為,這次撞車事件跟此前安徽馬鞍山父子倆開豪車在街頭追逐互撞的性質不同,警方不大可能追究兩人的責任。